让廉价公墓成为死者安息的公租房

   2015-12-07 5080
清明前后,网上有新闻称墓地暴利价格完爆房价,指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殡葬第一股毛利率高达80%以上,在这之前的3月25日,公益性机构发布《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4-2015)》,引发公众关于死不起的讨论。结合北京、广州、重庆等各个主要城市墓地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不少网友表示:原来住房的竞争不仅在当下还在死后,难道在20岁时就给自己订墓地才是最省钱的方法?  这样的未雨绸缪未免让人觉得凄凉。但人们口中的死不起并非空穴来风,一块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的墓地,每平方米均价往往在一万元以上,并仍在持续上涨之中,曾有政协委员指出墓地价格在10年间上涨5倍。即使这些墓地坐落在一片被称为公墓的地方,它的价格以及它所加诸公众身上的负担已经背离于公字所承载的含义。  公墓,顾名思义,是划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划归二字,体现出它应由政府牵头,公共二字,又体现了其带有服务性质的属性。我国的公墓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公墓,价格低廉,主要存在于农村地区,用以鼓励农民合理丧葬。另一类是经营性公墓,近年来引发公众讨论的公墓就属此类,至今实行的《公墓管理条例》中,把经营性公墓划为第三产业,仅规定了公墓的选址、大小、范围,却并未涉及对公墓价格的管控,随着越来越多建设用地的投放,一墓难求的现象时有发生,墓后利润的高昂也就不足为怪。  如果仅就市场化运作的视角来看,这样的现象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它恰恰发生在了一个有公益属性的领域内,从公墓的本义出发,既然是公共设施,那么殡葬的暴利便违反了行业的属性。每一个公民,既是纳税人又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他们死后理应有相应的公民待遇,这一点在西方国家来说是社会福利的保障,放在我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国度里,实际上是对个人的尊重,也是对传统和文化的尊重。  殡葬事业是社会的公益项目,而我们在殡葬事业这样一个公益属性的领域内,市场化的运作实则太多,近年来为了平抑房价,各地在扩建廉租房和公租房,那么面对高额的墓价,同样可以采取这样的方法。我们虽然早早把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但事实是城市里的公益性公墓太少,几乎全是经营性公墓,仅仅把公益性公墓的范围限制在农村,对于在城市中的弱势群体是不是一种新的不公平?  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满足了不同人群的要求。政府应该做的,是开辟更多的廉价公墓,将它作为每一个为社会奉献过的公民的社会福利,只有这样,才是对公墓二字本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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