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由于受佛教思想影响,珠海和邻近地区一样大多盛行二次葬,即人死后将尸体先行土葬,待皮肉腐败后,再收骨骸火化,将骨灰盛入一个陶瓮,另择风水宝地安葬。至明朝以来,人们信仰道教,把二次葬火烧尸骨改为全副骨骸盛入魂坛安葬,并一直沿袭下来。 送终 民国时期,人们把丧事称为 白喜事 ;,与婚事一样也十分隆重,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大多都是备一副寿木放置家中,并预先择定寿穴,在老人临终前,子女守在身边,直到老人咽下最后一口气,俗称 送终 ;。老人弥留之际,便要为其穿上寿衣,寿衣忌用缎子布料,因与 断子 ;同音。寿衣的袖子要盖过老人的手掌,以忌手露出来,将来儿孙要讨饭。老人一旦断气,马上用布块盖镜子和像框,拿银器放在死者口内,陈尸厅中,并盖上白布,由长子蘸水在死者眼、鼻、口擦洗,所谓 开光 ;。之后请法师为死者的灵位安置草灯和香炉,并要灯火长明,焚香不断。其时派人通告亲友报丧,吊唁客进门都向死者一跪或鞠躬致哀,孝子们跪地向宾客叩头还礼。 入殓 入殓时孝子们各持点着的蜡烛绕棺一周,谓之 照财 ;,这时,举家嚎啕恸哭,与死去的亲人诀别。有些地方,在盖棺后,放一条裤子在棺上,由长子或长孙揽之,称 揽棺 ;,这条裤子也归揽者所有,据说这样将来可以升官发财。接着是 安灵 ;,孝子们向亡灵前上香,烧纸,依次向亡人叩跪 赠饭 ;,就是将一大盆糯米饭,由孝子一碗碗向灵前供奉,待出灵时埋入墓穴。